技術市場是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系的重要組成,是市場機制配置科技資源的重要平臺,是促進產學研合作、推進高新技術發展、推動企業技術創新和促進科技進步的重要途徑。自上世紀80年代以來,為深入貫徹落實《中共中央關于科技體制改革的決定》,發揮技術市場科技體制改革突破口和成果轉化主渠道的重要作用,國家制定了一系列鼓勵技術創新、技術交易,加速技術商品化、市場化、產業化的稅收優惠政策,并結合政策的進一步貫徹落實,實行了技術合同認定登記制度。這些政策和措施極大地釋放了科研人員的創新活力和能力,對于促進科技成果轉化和技術轉移發揮了重要作用。
為了加強國家對技術市場和科技成果轉化工作的指導、管理和服務,規范技術交易行為, 2000年,科技部、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聯合發布了《關于印發<技術合同認定登記管理辦法>的通知》(國科發政字[2000]063號),明確規定未申請認定登記和未與登記的技術合同,不得享受國家對有關促進科技成果轉化規定的稅收、信貸和獎勵等方面的優惠政策。截至目前,全國已形成省、地、縣三級聯動,1000余家登記機構支撐的技術交易協同管理監督系統。2017年技術合同登記367586項,交易額13424億元,有效支撐了國家宏觀經濟分析,為政府政策制定提供了重要參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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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技術市場與相關法律法規
1. 什么是技術市場?
技術市場的概念是技術商品生產與交換關系的總和,主要指無形市場,包括從技術商品開發到技術商品應用的全過程,它涉及到技術開發、技術轉讓、技術咨詢、技術服務及其相關的其他技術交易活動。
2. 《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主要內容是什么?
《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是1999年3月15日經第九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第二次會議審議通過,于1999年10月1日起施行。合同法施行之日起,《經濟合同法》、《涉外合同法》、《技術合同法》同時廢止。《合同法》是民商法的重要組成部分,是規范市場交易,保護合同當事人合法權益,維護社會經濟秩序,促進社會主義現代化建設的基本法律。 合同法分為總則、分則和附則三部分,共二十三章428條。其中第十八章為技術合同。
3. 《中華人民共和國促進科技成果轉化法》主要內容是什么?
《中華人民共和國促進科技成果轉化法》是1996年5月15日經第八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十九次會議通過,于1996年10月1日起施行。《成果轉化法》共六章三十七條,分別對促進科技成果轉化的組織實施、保障措施、技術權益、法律責任等做了規定。《成果轉化法》是促進和規范科技成果轉化活動,加速科技成果商品化、市場化、產業化,進一步解放科技生產力的重要法律。
4. 《技術合同認定登記管理辦法》主要內容是什么?
《技術合同登記認定管理辦法》是2002年2月16日由科技部、財政部和國家稅務總局聯合制定頒布實行的。《技術合同認定登記管理辦法》對技術合同認定登記的目的、適用范圍、主管部門、技術合同登記的申請、提交的合同文本及有關材料、登記機構的主要職責、登記受理及其期限、登記結果的復議、主管部門對登記機構及其人員的管理、考核、責任的追究等作了明確規定。
5.《技術合同認定規則》主要內容是什么?
《技術合同認定規則》是科技部2001年7月18日重新頒布實施的。《技術合同認定規則》對技術合同認定的范圍、標準,包括技術合同主體資格的認定和技術合同客體——技術合同的標的的認定,以及對技術開發、技術轉讓、技術咨詢、技術服務、核定技術性收入都作了具體、明確的規定,是指導技術合同認定登記工作的主要依據。
(二)技術市場有關優惠政策
6. 技術轉讓、技術開發合同可以免征營業稅嗎?
根據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關于貫徹落實<中共中央國務院關于加強技術創新,發展高科技,實現產業化決定>有關稅收問題的通知》(財稅字[1999]273號文件)規定,單位和個人(包括外商投資企業、外商投資設立的研究開發中心、外國企業和外籍個人)從事技術轉讓、技術開發業務和與之相關的技術咨詢、技術服務業務取得的收入,免征營業稅。
7.技術轉讓、技術開發業務免征營業稅的營業額指的是什么?
(1)以圖紙、資料等為載體提供已有技術或開發成果的,其免稅營業額為向對方收取的全部價款和價外費用。 (2)以樣品、樣機、設備等貨物為載體提供已有技術或開發成果的,其免稅營業額不包括貨物的價值。對樣品、樣機、設備等貨物,應當按有關規定征收增值稅,轉讓方(或委托方)應分別反映貨物的價值與技術轉讓、開發的價值,如果貨物部分價格明顯偏低,應按《中華人民共和國增值稅暫行條例實施細則》第16條的規定,由主管稅務機關核定計稅價格。 (3)提供生物技術時附帶提供的微生物菌種母本和動、植物新品種,應包括在免征營業稅的營業額內。但批量銷售的微生物菌種,應當征收增值稅
8. 與之相關的技術咨詢、技術服務業務指的是什么?
指的是技術轉讓方或技術開發方(即受托方)根據技術轉讓或技術開發合同的約定,為使受讓方(或委托方)掌握其轉讓或委托開發的技術,而配套提供的技術咨詢、技術服務業務。且這部分技術咨詢、服務的價款與技術轉讓(或開發)的價款是開在同一張發票上的。
9.技術轉讓所得可以減免所得稅嗎?
《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所得稅法》第二十七條規定,符合條件的技術轉讓所得可以免征、減征企業所得稅。《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所得稅法實施條例》第九十條規定,居民企業技術轉讓所得不超過500萬元的部分,免征企業所得稅;超過500萬元的部分,減半征收企業所得稅。
10. 符合條件的技術轉讓指什么?
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關于居民企業技術轉讓有關企業所得稅政策問題的通知》(財稅[2010]111號)規定,符合條件的技術轉讓是指居民企業轉讓專利技術、計算機軟件著作權、集成電路布圖設計權、植物新品種、生物醫藥新品種,以及財政部和國家稅務總局確定的其他技術的所有權或5年以上(含5年)全球獨占許可使用權的行為。
11. 在進出口稅收方面的優惠政策有哪些?
根據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財稅字[1999]273號《關于貫徹落實<中共中央國務院關于加強技術創新,發展高科技,實現產業化決定>有關稅收問題的通知》的規定: (1)企業(包括外商投資企業、外國企業)為生產《國家高新技術產品目錄》的產品而進口所需的自用設備及按照合同隨設備進口的技術及配套件、備件,除按照國發[1997]37號文件規定《國內投資項目不予免稅的進口商品目錄》所列商品外,免征關稅和進口環節增值稅; (2)企業(包括外商投資企業、外國企業)引進屬于《國家高新技術產品目錄》所列的先進技術,按合同規定向境外支付的軟件費,免征關稅和進口環節增值稅; (3)對列入科技部、商務部《中國高新技術商品出口目錄》的產品,凡出口退稅率未達到征稅率的,經國家稅務總局核準,產品出口后,可按征稅率及現行出口退稅管理規定辦理退稅。
12. 技術市場有哪些獎勵政策?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促進科技成果轉化法》第二十九條規定,科技成果完成單位將其職務科技成果轉讓給他人的,單位應當從轉讓該項職務科技成果所得的凈收入中,提取不低于20%的比例,對完成該項科技成果及其轉化做出重要貢獻的人員給予獎勵。
(三)申報減免稅與技術合同認定登記制度
13. 如何申請辦理減免稅?
技術交易當事人持技術合同登記機構的登記證明,向主管財政、稅務部門提出申請,經審核批準,其技術交易的收入享受國家規定的稅收優惠政策。
14. 什么是技術合同認定登記制度?
技術合同認定登記制度是指為貫徹國家扶植技術市場的政策和規定,保障國家促進科技成果轉化優惠政策的正確實施,而建立的認定、登記和統計技術合同的管理制度。 這項制度實行按地域一次認定登記的管理。
15. 技術合同認定登記制度與落實優惠政策的關系是什么?
國家為促進科技成果轉化制定了一系列優惠政策。為保障政策的正確實施,從1987年起,我國實行了技術合同認定登記制度。根據國家有關規定,經認定登記的技術合同,當事人可以享受國家有關促進科技成果轉化的稅收和獎勵等方面的優惠政策。未申請認定登記或申請而未予登記的合同不得享受有關優惠政策。
16. 實行技術合同認定登記制度有哪些作用?
包括以下三方面的作用: (1)技術合同認定登記,是技術市場的一項基礎性工作。通過技術合同認定登記,技術市場管理部門可以加強對技術市場工作的管理、監督、規劃和指導,進行技術市場相關數據的統計和分析;(2)通過技術合同認定登記,可以指導當事人完善技術合同條款,提高技術合同的履約率,減少技術合同的糾紛;(3)通過技術合同認定登記,單位可以建立統一的技術合同管理制度,使知識、人才得到合理配置,更好地保護知識產權和科研人員的合法權益。
(四)技術合同與技術合同認定登記
17. 技術合同認定登記管理部門是哪里?
根據《技術合同認定登記管理辦法》第三條規定,省、自治區、直轄市和計劃單列市科學技術行政部門管理本行政區劃的技術合同認定登記工作。地、市、區、縣科學技術行政部門設技術合同登記機構,具體負責辦理技術合同的認定登記工作。
18. 去哪里進行技術合同認定登記?
技術賣方可自愿選擇技術合同登記機構就近申請登記。全國技術合同登記機構的名稱、地址和聯系電話,可通過登錄http://www.ctmht.chinatorch.gov.cn網站查尋。
19. 如何申請技術合同認定登記?
由技術賣方申請認定登記。技術賣方申請登記是指技術合同生效后,技術開發合同的研究開發人、技術轉讓合同的讓與人、技術咨詢和技術服務合同的受托人,以及技術培訓合同的培訓人、技術中介合同的中介人,向所在地區的技術合同登記機構提出認定登記申請。 同一項技術合同不得重復登記。
20. 什么是技術合同?
根據合同法第三百二十二條規定,技術合同是當事人就技術開發、轉讓、咨詢或者服務訂立的確立相互之間權利和義務的合同。這項規定,不僅適用國內的技術合同,也適用涉外技術合同。
21. 訂立技術合同應遵循哪些原則?
(1)有利于科學技術進步的原則。合同法第三百二十三條的規定,訂立技術合同,應當有利于科學技術的進步,加速科學技術成果轉化、應用和推廣。這一原則,是訂立技術合同的基本出發點,根本目的是鼓勵和引導當事人正確運用技術合同這一有效法律形式,促進科技成果轉化為現實生產力;(2)平等原則。訂立技術合同的當事人,其法律地位是平等的,沒有高低、從屬之分。一方不得將自己的意志強加給另一方。平等原則主要體現在以下三個方面: ①合同當事人的法律地位一律平等。 ②當事人訂立技術合同,應經過充分協商,達成一致。 ③合同約定的權力義務是對等的。(3)自愿原則。《合同法》第四條規定,當事人依法享有自愿訂立合同的權力,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非法干預。自愿原則主要體現在以下幾個方面: ①當事人依自己的意愿自主決定與誰訂立或是否訂立技術合同。 ②當事人在法律范圍內自愿約定技術合同的內容。 ③在履行技術合同過程中,當事人經協商可以就合同內容進行補充或變更。 ④當事人自愿約定違約條款,自愿選擇解決合同爭議的方式。 ⑤當事人可以協議解除合同。 (4)公平原則。合同法第五條規定,當事人應當遵循公平原則確定各方的權力和義務。 (5)誠實信用原則。合同法第六條規定,當事人行使權力、履行義務應當遵循誠實信用原則。 誠實信用原則作為合同法的基本原則,是指導當事人訂立合同、履行合同的行為準則。
22. 技術合同分哪幾類?
根據合同法的規定,技術合同有四大類: (1)技術開發合同:包括委托開發合同和合作開發合同;(2)技術轉讓合同:包括專利申請權轉讓合同、專利權轉讓合同、專利實施許可合同、技術秘密轉讓合同; (3)技術咨詢合同 ;(4)技術服務合同:包括技術中介合同和技術培訓合同。
23. 什么是技術開發合同?
(1)技術開發合同是當事人之間就新技術、新產品、新工藝、新材料、新品種及其系統的研究開發所訂立的合同。 (2)技術開發合同包括委托開發合同和合作開發合同。 委托開發合同是一方當事人委托另一方當事人進行研究開發工作并提供相應研究開發經費和報酬所訂立的技術開發合同。 合作開發合同是當事人各方就共同進行研究開發工作所訂立的技術開發合同。
24. 技術開發合同的認定條件是什么?
(1)有明確、具體的科學研究和技術開發目標; (2)合同標的為當事人在訂立合同時尚未掌握的技術方案; (3)研究開發工作及其預期成果有相應的技術創新內容。
25. 什么是技術轉讓合同?
技術轉讓合同是當事人之間就專利權轉讓、專利申請權轉讓、專利實施許可、技術秘密轉讓所訂立的合同。 (1)專利權轉讓合同,是指一方當事人(讓與方)將其發明創造專利權轉讓受讓方,受讓方支付相應價款而訂立的合同。 (2)專利申請權轉讓合同,是指一方當事人(讓與方)將其就特定的發明創造申請專利的權利轉讓受讓方,受讓方支付相應價款而訂立的合同。 (3)專利實施許可合同,是指一方當事人(讓與方、專利權人或者其授權的人)許可受讓方在約定的范圍內實施專利,受讓方支付相應的使用費而訂立的合同。 (4)技術秘密轉讓合同,是指一方當事人(讓與方)將其擁有的技術秘密提供給受讓方,明確相互之間技術秘密使用權、轉讓權,受讓方支付相應使用費而訂立的合同。
26. 技術轉讓合同的認定條件是什么?
(1)合同標的為當事人訂立合同時已經掌握的技術成果,包括發明創造專利、技術秘密及其他知識產權成果; (2)合同標的具有完整性和實用性,相關技術內容應構成一項產品、工藝、材料、品種及其改進的技術方案; (3)當事人對合同標的有明確的知識產權權屬約定。
27. 什么是技術咨詢合同?
技術咨詢合同是一方當事人(受托方)為另一方(委托方)就特定技術項目提供可行性論證、技術預測、專題技術調查、分析評價所訂立的合同。
28. 技術咨詢合同的認定條件是什么?
(1)合同標的為特定技術項目的咨詢課題; (2)咨詢方式為運用科學知識和技術手段進行的分析、論證、評價和預測; (3)工作成果是為委托方提供科技咨詢報告和意見。
29.什么是技術服務合同?
技術服務合同是一方當事人(受托方)以技術知識為另一方(委托方)解決特定技術問題所訂立的合同。 技術中介合同和技術培訓合同是技術服務合同的兩種特殊合同。
30. 技術服務合同的認定條件是什么?
(1)合同標的為運用專業技術知識、經驗和信息解決特定技術問題的服務性項目; (2)服務內容為改進產品結構、改良工藝流程、提高產品質量、降低產品成本、節約資源能耗、保護資源環境、實現安全操作、提高經濟效益和社會效益等專業技術工作; (3)工作成果有具體的質量和數量指標; (4)技術知識的傳遞不涉及專利、技術秘密成果及其他知識產權的權屬。
31. 什么是技術中介合同?
技術中介合同是當事人一方(中介方)以知識、技術、經驗和信息為另一方與第三方訂立技術合同、實現技術創新和科技成果產業化進行聯系、介紹、組織工業化開發并對履行合同提供專門服務所訂立的合同。
32. 什么是技術培訓合同?
技術培訓合同是當事人一方委托另一方對指定的專業技術人員進行特定項目的技術指導和業務訓練所訂立的合同。
33. 什么是技術入股?
技術的擁有者與技術引進方合作,把技術作為投資,共同組成經濟實體的經營活動。 技術入股有兩種形式:一種是賣方以其智力和研究、開發項目作為股份向企業進行技術投資,聯合研制、開發新產品,共同承擔風險,分享效益,這種技術入股叫作研究開發中的技術入股;另一種是賣方自己掌握的現成的技術成果折合成股份,向企業進行技術投資,然后分享效益,這種形式叫作技術轉讓中的技術入股。
34. 什么是技術承包?
技術承包是指一方根據另一方的委托和要求,通過合同的形式,對研究、開發、設計、直至生產應用全面負責。
35. 什么是技術產權交易?
技術產權交易指技術成果入股、高新技術企業產權轉讓、高新技術企業的增資擴股以及含有技術參與的并購業務,技術產權交易以技術成果與資本的結合為目的。
36. 什么是技術引進?
技術引進是指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的公司、企業、團體或個人(受方),通過貿易或經濟技術合作的途徑,從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外的公司、企業、團體和個人(供方)獲得技術。其中包括:專利權、著作權。
37. 技術合同應具備哪些基本條款?
根據合同法第三百二十四條的規定,技術合同的內容由當事人約定,一般包括以下條款: (1)項目名稱;(2)標的的內容、范圍和要求; (3)履行的計劃、進度、期限、地點、地域和方式;(4)技術情報和資料的保密;(5)風險責任的承擔;(6)技術成果的歸屬和收益的分成辦法;(7)驗收標準和方法; (8)價款、報酬或者使用費及其支付方式; (9)違約金或者損失賠償的計算方法; (10)解決爭議的方法; (11)名詞和術語的解釋。
38. 什么是項目名稱?什么是合同標的?
項目名稱指技術合同標的涉及的項目名稱,當事人應準確約定。 合同標的是合同法律關系的客體,是合同當事人權力和義務共同指向的對象。標的是合同成立的必要條件,沒有標的,合同不能成立。 技術合同對標的的規定應當描述準確,具體清楚。還要根據不同標的的要求,明確該標的的技術范圍和技術指標要求。
39. 當事人如何約定保密條款?
合同內容涉及國家安全或者當事人重大利益的,當事人應在合同中對保密的事項、范圍、期限以及違約責任等進行約定。
40. 技術成果指的是什么?
技術成果是指利用科學技術知識、信息和經驗做出的產品、工藝、材料以及改進等技術方案。因此,技術成果所產生的權益屬于知識產權。技術成果分為職務技術成果和非職務技術成果。
41. 什么是職務技術成果?
職務技術成果是執行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的工作任務,或者主要是利用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的物質技術條件所完成的技術成果。
42. 什么是非職務技術成果?
非職務技術成果是個人在本職工作以外,利用自己的物質技術條件,為科學技術進步所作的貢獻,使用權、轉讓權屬于完成非職務技術成果的個人。
43. 什么是合同交易額、技術交易額、技術性收入?
①合同交易總額是指技術合同成交項目的總金額。 ②技術交易額是指從合同交易總額中扣除購置設備、儀器、零部件、原材料等非技術性費用后的剩余金額。但合理數量標的物的直接成本不計入非技術性費用。 ③技術性收入是指履行合同后所獲得的價款、使用費、報酬的金額。
44. .技術合同的價款、報酬和使用費以及支付方式如何約定?
技術合同的價款、報酬和使用費以及支付方式由當事人協商議定。支付方式可以采取一次總算、一次總付或者一次總算、分期支付,也可以采取提成支付附加預付入門費的方式。
45. 什么是“入門費”?
“入門費”也叫初付費,是承接技術的一方在合同成立時或在實施技術并取得效益前向提供技術的一方支付的第一筆價款、報酬或使用費。
46. 什么是違約金?
違約金是指合同一方當事人違反合同約定,向另一方當事人支付的違約金額。技術合同當事人應當在合同中約定違約金、違反合同方給另一方造成損失進行賠償的計算辦法以及違約金與損失賠償的關系。
47. 哪些合同不予登記?
(1)無效合同或未生效的合同。 (2)非技術合同。 (3)合同主體、技術標的、價款、報酬以及使用費約定不明確的。 (4)國家規定需要有關部門審批的合同,未辦理審批手續的。 (5)合同名稱與合同中的權利義務關系不一致的,登記機構要求當事人補正,當事人未予補正的。 (6)合同條款含有非法壟斷技術、妨礙技術進步等不合理限制條款的。 (7)當事人不出具或者所出具的證明文件不符合要求的。 (8)印章不齊全或者印章與書寫名稱不一致的。 (9)其他不應認定登記的。
48. 什么是無效合同?
無效合同指不具有法律約束力和不發生履行效力的合同。一般來說,無效合同都具有違法性。由于此類合同從本質上違反了法律規定,因此,合同從訂立之日起就不具備法律約束力,并不會轉化為有效合同。
49. 不合理限制條款指的是什么?
合同中的不合理限制條款主要指以下幾個方面: (1)一方限制另一方在合同標的技術的基礎上進行新的研究開發; (2)一方強制性要求另一方在合同標的基礎上研究開發所取得的科技成果及其知識產權獨占回授; (3)一方限制另一方從其他渠道吸收競爭技術; (4)一方限制另一方根據市場需求實施專利和使用技術秘密。
50. 什么是關聯交易?
關聯交易是指居民企業直接或間接持有股權之和達到100%的關聯方所進行的技術轉讓交易。關聯交易不享受技術轉讓減免企業所得稅優惠政策。
51. 可以在網上進行技術合同認定登記嗎?
可以登錄由科技部中國技術市場管理促進中心建立的“全國技術合同網上登記系統”(www.ctmht.chinatorch.gov.cn)進行技術合同認定登記。
52. 什么是賣方注冊?
登錄“全國技術合同網上登記系統”(www.ctmht.chinatorch.gov.cn)進行技術合同認定登記時,技術合同賣方需先進行賣方注冊后,方可在線登記并提交技術合同。
53. 賣方注冊需提供什么材料?
技術合同賣方第一次申請認定登記,在線填寫《用戶注冊申請表》后,需持機構代碼證書、法人證書、營業執照、身份證等證明材料原件到賣方所在地任一一家技術合同登記機構審核,獲得用戶名和初始密碼后,方可在線進行技術合同登記。
54. 申請技術合同認定登記需要提交哪些材料?
(1)申請登記方需要提交完整的書面合同文本和相關附件(中文文本),合同文本應是正本原件,一式不少于二份(登記處需留存一份正本合同)。合同文本應采用科技部監制的技術合同示范文本;采用其他文本的,應當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的有關規定。 申請登記的技術合同,應是已生效的合同,并在合同的有效期內。 以數據電文形式訂立的技術合同,當事人申請認定登記的,應當出具紙介形式的合同文本。 (2)《技術合同登記表》。 (3)第一次申請認定登記的賣方,要進行賣方注冊。 (4)《技術合同認定規則》中要求申辦人出具的材料: ①法人、其它組織的內部職能機構或課題組訂立的合同申請認定登記的,應當提交其法定代表人或組織負責人的書面授權證明; ②承擔政府項目而訂立的合同申請認定登記的,應當提交項目主管部門同意的證明; ③技術合同標的依照國家有關規定,投產前需經有關部門審批或領取生產許可證的,應當提交生產許可證或有關批準文件。 (5)技術合同履行后,當事人在辦理核定技術性收入或審批技術交易獎酬金手續時,應提交加蓋單位財務章、財務負責人章以及單位公章和主管財務負責人章的《技術合同技術性收入核定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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