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務院日前印發《關于促進國家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高質量發展的若干意見》(以下簡稱《意見》)。國家高新區經過30多年發展,已經成為我國實施創新驅動發展戰略的重要載體,在轉變發展方式、優化產業結構、增強國際競爭力等方面發揮了重要作用,走出了一條具有中國特色的高新技術產業化道路。
《意見》指出,要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貫徹落實黨的十九大和十九屆二中、三中、四中全會精神,牢固樹立新發展理念,繼續堅持“發展高科技、實現產業化”方向,以深化體制機制改革和營造良好創新創業生態為抓手,以培育發展具有國際競爭力的企業和產業為重點,以科技創新為核心著力提升自主創新能力,圍繞產業鏈部署創新鏈,圍繞創新鏈布局產業鏈,培育發展新動能,提升產業發展現代化水平,將國家高新區建設成為創新驅動發展示范區和高質量發展先行區。
《意見》明確,要堅持創新驅動、引領發展的原則,優化創新生態,集聚創新資源,提升自主創新能力,引領高質量發展。要堅持高新定位、打造高地的原則,搶占未來科技和產業發展制高點,構建開放創新、高端產業集聚、宜創宜業宜居的增長極。要堅持深化改革、激發活力的原則,完善競爭機制,加強制度創新,營造公開、公正、透明和有利于促進優勝劣汰的發展環境,充分釋放各類創新主體活力。要堅持合理布局、示范帶動的原則,加強頂層設計,優化整體布局,推動區域協調可持續發展。要堅持突出特色、分類指導的原則,探索各具特色的高質量發展模式,建立分類評價機制,實行動態管理。
《意見》提出六個方面任務舉措。一是大力集聚高端創新資源,吸引培育一流創新人才,加強關鍵核心技術創新和成果轉移轉化,著力提升自主創新能力。二是支持高新技術企業發展壯大,積極培育科技型中小企業,加強對科技創新創業的服務支持,進一步激發企業創新發展活力。三是大力培育發展新興產業,做大做強特色主導產業,推進產業邁向中高端。四是加大開放創新力度,推動區域協同發展,打造區域創新增長極,融入全球創新體系。五是深化管理體制機制改革,優化營商環境,加強金融服務,優化土地資源配置,建設綠色生態園區,營造高質量發展環境。六是加強分類指導和組織管理。國務院科技行政部門要會同有關部門做好國家高新區規劃引導、布局優化和政策支持等相關工作,省級人民政府要將國家高新區作為實施創新驅動發展戰略的重要載體,所在地市級人民政府要切實承擔國家高新區建設的主體責任,確保各項措施落到實處。
《意見》特別強調要積極培育科技型中小企業,支持科技人員攜帶科技成果在國家高新區內創新創業,通過眾創、眾包、眾扶、眾籌等途徑,孵化和培育科技型創業團隊和初創企業。擴大首購、訂購等非招標方式的應用,加大對科技型中小企業重大創新技術、產品和服務采購力度。將科技型中小企業培育孵化情況列入國家高新區高質量發展評價指標體系。